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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违规养犬行为曝光!牵紧文明绳,养犬不掉链
发表时间:2023-09-04         来源:日照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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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

  我市公安机关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严查严处养犬不办证

  违规饲养烈(大型)犬

  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等

  违规养犬行为630余起

  其中市民通过

  “违规养犬随手拍”提供线索64条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秩序

  现对部分违规养犬行为予以曝光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证

  高新区富阳路186号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经开区北京南路湖畔名邸小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经开区中铁十九局生活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东港区曲师家属院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东港区山体家属院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违规行为:在公共区域(场所)饲养犬只

  东港区海滨五路金维佳苑小区

  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整改

  经开区海纳现代城小区10号楼

  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整改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由成年人使用

  2米以下绳(链)牵领

  高新区滨河佳苑小区一区

  经开区天津路凤凰城小区

  东港区金港华府小区b区

  东港区绿舟路与海曲东路交会处北侧

  经开区兖州南路大连花园小区西侧

  法规链接

  1、《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签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共用场地、公共场所和区域养犬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外出未按照规定牵领犬只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摒弃违规养犬陋习

  自觉文明规范养犬

  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日照公安)

责任编辑:张 超

本栏目由日照市消防志愿者协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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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和“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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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日照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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