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宣传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有关通知精神,命名一批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新时代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从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商场集市等单位,发挥作用好的基层示范点和个人中产生。 二、申报条件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条件:组织领导有力,坚持常抓不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有良好整体形象和广泛社会影响,有服务标识,发挥模范示范带动作用。 2.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坚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突出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一定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个人。 3.所推荐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涌现出的社会关注、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或个人,可优先推荐。 三、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推荐,按照分配名额(附后)及时提报相关表格材料。市直单位(含企业)要结合实际,原则上推荐1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或者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 2.之前受过表彰该荣誉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组织推荐。 3.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候选单位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候选人推荐表(附后,含电子版),于2020年4月7日前由区县宣传部和市直单位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和志愿服务科(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401室,联系人:侯学阳,电话:8781443,邮箱:rzswxcbxczyc@163.com)。在各单位组织推荐基础上,市里将进行综合评定、媒体公示后,命名为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