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礼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生活环境,推动精致城市建设。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开展文明交通“三让”行动。 车让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转弯的机动车在弯道内应礼让行人;机动车借用人行道通行,应让行人先行。 人让车: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行人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人应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 车让车:机动车应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车辆先行;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通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社会车辆应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机动车应避让载有学生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大货车(渣土车、商砼车)应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即日起,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对驾驶人罚款50元,记3分。对其它违反“三让”规定的驾驶人或交通参与者,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和记分处罚。礼让是对法律的尊重,是对他人的关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用礼让温暖这座城市,共建更加文明和谐的家园! 日照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日 照 市 公 安 局 2020年1月18日 车让人,传递一份关爱; 人让车,体现一份和谐; 车让车,彰显一份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