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引导市民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分类回收处置工作,3月17日上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垃圾“药”分类,有害换有爱——家庭过期药品分类回收处置宣传月活动在日照润生堂大药房总店启动。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臧振华出席活动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活动设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家庭过期药品现场回收、户外公益宣传四项内容。工作人员不仅向市民详细讲解家庭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及相关知识,还现场发放有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投放指南等宣传材料,指导市民合理用药、正确分类,增强安全用药特别是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分类处置意识。 “过期药品不能再服用,因为药品过期后药品的成分含量降低,直接服用会危害身体健康,没疗效,耽误病情,严重时会使病情加重出现危险。过期药品更不能乱扔,如果随意丢弃,药物中的成分散落到环境中容易污染环境,造成水土污染,如果流入到不法商贩手中将其投入市场,将给患者带来安全用药隐患。”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了过期药品的危害性。 那么,如何正确处置家庭过期药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过期药品、药品内包装以及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等都属于有害垃圾。家庭产生过期药品,首先要识别药品有效期,其次要进行分类投放,投放时要把它们放入密封袋,然后投入到红色的“有害垃圾”桶中,再由专业垃圾运输车送往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除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过期的药品还可以进行回收,市民可以将过期药品送至附近设有回收点的药店,由这些专业机构帮助统一销毁,还可以置换抽纸、口罩、环保袋等小礼品。据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日照市在原有122家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的基础上又新增52家,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已超30000余盒,定点回收药店基本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 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很多市民还带来了一包包家庭过期药品,现场置换成“家庭小药箱”。“我平时很少清理药箱,年底清理的时候,发现好多药已经过期,有的甚至已经过期一年多。以前就直接扔了,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后知道了,可不能随便扔,以后要正确处理。”市民刘大爷说。 通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分类回收处置宣传月活动,将药品安全、过期药品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深度相结合,提升公众安全用药、规范处置过期药品的意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共建“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幸福生活,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一致表示。 下面 让我们看看新增了哪些 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吧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