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旅游旺季,游客日益增加,并且正值山东省第25届运动会在我市举办、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际,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代表了我市的文明形象。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通知,从2个方面对市区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经营行为提出要求,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擦亮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品牌。 进一步加强车容车貌整治 01、车身整洁,车内垃圾及时清扫,座套及脚垫定时清洗更换; 02、出租车音视频动态监控、gps监控、电子显示屏正常运行; 03、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杜绝不良车况的出租车辆(含网约车)上路运营; 04、车内张贴禁烟标识、防疫场所码,车身张贴创城宣传标贴。禁止张贴其他非法小广告,对乘客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 05、巡游出租汽车已预约接客的,应及时将“空车”标志灯调整至“有客”或“暂停”状态; 06、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定期开窗通风,做好车辆消杀工作,以及各项出租车疫情防控措施。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07、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不合规车辆、驾驶员派单,不得有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08、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驾驶员保持个人仪表整洁大方,佩戴口罩,禁止车内吸烟,主动使用文明用语,主动打表,按公示标准收费,严禁拒载、无故取消订单、绕道、甩客、高收费、网约车巡游揽客等违规行为; 09、从业人员要服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客运枢纽站场、大型客流集散地的现场调度指挥; 10、驾驶员按规定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主动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查验乘客健康码和行程码。 即日起,市创城办、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不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市区出租汽车“红黑榜”,与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屡犯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日照交通) |